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
发布时间: 2020-10-23 18:47 发布人: 政治部宣传处 访问量: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


       10月22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通报公安部服务“六稳”“六保”,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情况。

  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公安部党委多次深入专题研究,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提出明确要求。在治安、交管、出入境等方面,公安部持续推出“放管服”改革措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了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公安交管部门连续推出数十项改革措施,全面实现一站快办、全国通办、网上速办,让群众满意,使企业获益,为基层减负,也通过提供便捷服务,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今年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公安部立足职能,紧紧围绕服务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进一步聚焦群众和企业关切,坚持简化流程、减少环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近日,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基础上,再次围绕“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推出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更多便利。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10月15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召开部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部党委的部署要求,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群众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政策新举措,以更高质量更优水平的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通报了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有关情况,并与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一起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便利摩托车登记考证有哪些新举措、这次改革在机动车登记方面推出了什么针对性新举措、在便利二手车出口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此次改革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有什么便利政策及考虑、在便利驾驶证申领条件方面为什么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此次改革在“互联网+交管”方面有哪些新措施等问题。

  ——进一步推行“异地通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即: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在实现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每年将惠及30万异地考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在已实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转籍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在12个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惠及100万省内异地登记的车主。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属于异地收购车辆的,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为二手车出口创造便利环境,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助推外贸稳增长工作。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不断优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更好服务社会群众和市场主体,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扶贫攻坚等战略深入实施。即: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全国将有1.7亿多私家车主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为更好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无相应记分周期满分记录,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进一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客货运输企业需求。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医疗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适应我国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新形势,提升农村、偏远地区服务覆盖面,方便县乡群众就近办理。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更好保障残疾人权益。

  ——进一步深化“网上服务”。优化群众办事体验,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即:一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方便企业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预防和降低企业运行风险;二是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促进提升驾驶人诚信守法意识;三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持高位增长态势,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65亿辆,驾驶人达4.5亿人。公安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在推行车检、驾考、号牌管理等改革基础上,2018以来陆续推出了4批4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累计惠及8亿多人次,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400多亿元。特别是在抗击新冠疫情关键时期,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应急防控车辆牌证“加急办、便捷办”,实行群众考试领证“延期办、容缺办”,办理加急业务6.6万笔,网办业务同比增长200%,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制定配套制度规范,组织信息系统升级,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实施准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更多改革措施,惠民利企。




来源: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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