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7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公安厅(以下简称公安厅)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11月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公安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聚焦巡视整改,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推进,深入开展动员学习,及时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集中反馈会精神,在厅党委层面深化统一思想认识,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畏难,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阶段性工作,并在公安厅重要工作推进会、厅机关党的建设会、厅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推进会等会议上逢会必讲,形成厅党委重视巡视整改、厅领导牵头巡视整改、厅机关各部门警种推动巡视整改的工作氛围,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公安厅党委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厅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及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工作任务中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巡视整改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领导、牵头单位及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厅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组长职责,深入检视剖析问题不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进一步明确巡视整改目标、分解巡视整改任务、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分管厅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赴分管部门警种实地督促指导,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积极推动分管部门警种整改工作。
(三)注重标本兼治,增强整改实效。公安厅党委坚持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工作、完善制度贯通起来,把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抓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问题精准发力,又坚持举一反三,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找原因,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健全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长效机制。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和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推动新征程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方面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系统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制定《2025年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12个主题,确保集体研讨次数不少于学习总次数的50%,现已开展集体研讨4次。三是按照“一学一报”工作要求,每月向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报送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2. 统筹谋划公安机关政治建设。一是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及时跟进学习新制定修订的党规党纪,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并组织厅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六项纪律”开展研讨交流3次。二是印发《2024年政治监督工作台账》,研究制定5个清单32项具体监督内容,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三是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政治轮训班,部署开展“人民公安从这里走来”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公安英模思政教官培养暨健康休整培训班、公安英烈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深化全警政治忠诚和党性教育。
3. 强化“三个规定”学习贯彻。加强理论学习,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德述廉主要内容和公安民辅警各类培训内容。深化警示教育,向全区公安机关印发典型案例通报,各地各部门部署开展警示教育1400余场次。
4.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区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厅党委发挥领学示范作用,将党纪学习教育内容6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厅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对照“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检视自身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同时,对厅机关各部门警种党纪学习教育推动落实情况开展2轮次全覆盖督导检查。三是厅主要领导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厅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5. 坚持正向引导、反面警示,让党员干部受教育、明底线、知敬畏。一是成立公安厅党委党校,建立第一课堂制度,按照党的创新理论和党性教育分别不少于政治轮训班、新警培训班及其他班次总课时的70%、30%、20%要求,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二是以开展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教育、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抓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通报、讲授廉政党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组织。
6. 树牢保密意识。一是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保密工作要点、工作规则、会议制度等机制性文件。二是持续强化保密检查。分级开展保密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交叉互查。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方面
1. 统筹督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加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民警规范办案提升执法质量。组织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将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必训内容,不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印发《新疆维吾尔公安厅2024年普法工作要点》《2024年公安厅“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和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全警全面开展普法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区共948人报名参加2024年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2. 强化案件审核把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部门专业优势,坚持随警作战、靠前服务,对疑难复杂问题全程跟踪指导,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意见。
(三)关于统筹推进改革强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持续推进公安改革。一是公安厅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六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针对性提高主动谋改革、破难题的能力水平。二是大力推动“一网通办”改革,打造“新疆公安微警务”政务服务平台。设置便民利企、电子证照、意见直通车等7个特色模块,新增预约类、查询类18项增值服务,方便群众便捷使用。
(四)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1. 扎实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印发工作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业务工作一体推进。二是利用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等,加强分析研判,研究部署针对性措施。三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集体研讨。
2. 强化督促指导。一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公安厅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指导督促厅机关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定期通报。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政治巡察、政绩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强化点对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警种班子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和述职报告,接受监督和评议,并通过组织观看红色教育片、讲授微党课、研讨交流等形式,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3.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建立公安机关侦查中心,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二是依法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加大关注力度、研判分析和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反赌、拒赌、禁赌的良好氛围。
4. 深入推进“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击非法集资、金融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二是围绕自治区数字政府、数字新疆建设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大数据优势,配合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发展局等部门,做好有关数据资源对接和安全维护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一窗通办”工作,确保综窗高效运转。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方面
1. 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公安厅党委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加大审计力度,组织修订公安厅采购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三是加强相关工作规则解读、培训,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定期对各部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2.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一是厅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二是完善厅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并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双重组织生活。三是民主生活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厅党委班子成员坚决落实对照检查材料报批制度等要求,确保党内法规执行到位,上级部署落实到位。
3. 统筹谋划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制度,重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就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等方面健全完善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日常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二是按照公安厅“三定”规定,选优配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
4.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全面复盘梳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干部工作,加强对干部工作各环节、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干部运用政策的能力水平。
5. 规范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研究制定《公安厅政治部部务会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规范》,进一步规范政治部部务会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6. 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安厅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逐一向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下发考核反馈单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厅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书记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三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开展专题辅导,召开厅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举办全区公安机关党务干部暨党支部书记代表培训班、全区公安机关第一届党建工作创新大赛,每半年对厅机关基层党支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
(六)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方面
1.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厅党委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具体措施》《公安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一岗双责”清单》,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二是指导各部门警种认真排查岗位风险隐患,印发《公安厅重点岗位警示教育动态前置机制(试行)》,梳理重点岗位,提出对重点岗位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方式以及对策。三是加强民辅警“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辅警“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编发警示教育教材、印发案例通报。每半年分析一次全区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生违纪违法的,严格倒查问责。
2. 持续推动内部巡察。一是公安厅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公安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新修订的《关于自治区直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新一轮巡察对象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三是公安厅党委在集中整改期内对被巡察部门党组织开展4次督导检查,并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
3. 不断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一是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台账式管理、清单化监督、责任化落实,把监督任务细化分解落实。二是全覆盖包联各部门警种,综合运用驻点、检查抽查、参会指导、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通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在线索移送、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各环节与公安厅加强协作联动。
4. 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坚持每半年分析党建、党廉工作情况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印发公安厅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好廉政审查。三是印发加强民辅警“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印发工作提示、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学习案例通报。
5. 加强重点岗位管理。印发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立项程序,合同审批及付款流程,规范审签合同审批表并作为财务付款凭证提交,切实加强支付环节审核把关。
6. 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积极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对项目类别,认真组织学习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业务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对厅机关相关项目招标情况开展自查,对项目内容开展满意度调查,形成自查报告。
7.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对涉及的公务用车违法情况逐一核查,根据违法实际情况对相关民警及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处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驾驶人员管理办法。召开厅机关公务车辆涉嫌道路交通违法集体约谈会,对公务车辆违法较多的部门警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8. 扎实为基层减负。一是建立基层报表台账统一归口管理机制,进一步减轻基层报表台账、报送材料负担。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制定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重点加强文件、会议、督检考、科技赋能等方面减负工作。三是归类合并新疆公安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共享,实现“一站式”办公,提升工作效率。
9. 强化数字证书管理。健全使用数字证书异常行为预警处置机制,常态通报异常行为预警信息,强化警示提醒。依托安全审计信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等信息系统,丰富各地数字证书异常监测手段,强化网络安全监管能力。
(七)关于上次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公安厅党委持续强化对上次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既着力解决具体人具体事的问题,也着力解决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一是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自觉扛起厅党委整改主体责任,多次专题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抓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全面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和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时间节点、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监督要求等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监督和“回头看”。紧盯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促整改,坚决把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相关制度废止和修订工作的通知》,涉及的16项制度中修订4项、保留2项、废止10项。每半年汇总修订和保留的6项制度落实情况。截至2025年5月,2019年巡视反馈和2022年审计反馈的6个问题以及其他各类监督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公安厅党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关于深化法治公安建设,推动辅警队伍管理方面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开展辅警管理“1+7”制度集中培训,培养一批懂辅警管理政策的厅级教官;培训学员返岗后,组织所在地辅警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确保辅警管理制度培训全覆盖。二是通过举办全区公安机关辅警培训教材编写研讨班,开展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骨干和教官培训,进一步提升辅警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引导各地州市公安机关科学设置招聘条件、标准,不断提高基层辅警队伍整体素质。后续公安厅党委将持续强化对长期整改任务的跟踪问效,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眼巡视整改各阶段、各环节、各方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不放,逐一对账销号,形成整改工作闭环,确保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能力。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公安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体检,切实铸牢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真正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二)突出全面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公安厅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和强化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缺陷,以问题为导向,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9月29日至10月2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5586283(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钱塘江路223号新疆维吾尔公安厅办公楼1103室(公安厅党委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830000;电子邮箱:xjgatzwg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