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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18 17:35:37 发信人: 公安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令第15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天山警网)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黄河路58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5587131转4,传真:0991-558608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公安厅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和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握重点环节,打牢“五公开”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严格审查公文的公开属性;修订会议管理办法,开展会议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和内容,梳理应公开的内容,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完善政务舆情处置机制,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重大敏感舆情24小时监测处置引导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二是 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立解读回应机制。全年围绕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车驾管制度改革、护照签发管理改革、防范电信诈骗、火灾预警、禁毒戒毒等群众关心的重大公安改革措施和重点专项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公安厅网站开设“权责清单栏目”集中公开公安厅21项权力清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户口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三是大力推进执法公开。继续把推进执法公开工作作为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细则》的要求,将执法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强力推进,努力使执法公正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四是推进服务窗口政务公开。在全区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明显位置设置警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公开民警姓名、警号、照片、岗位职责和举报电话,公开处罚标准。
     (二)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是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维护。自2013年以来,公安厅政府网站对外提供涉及10个警种的便民、利民服务事项共计56项。2017年公安厅网站完成规范用户注册标准,新开设了“政府文件”、会议公开、议案提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新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外国人签证办理申请等7个栏目和3项服务功能。二是做好新媒体工作。今年公安厅通过@平安天山公安政务微博、平安天山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新疆公安“最美警察•最美警队评选”活动,调动新媒体矩阵加入#警徽荣耀#话题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共鸣。三是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删除不合格信息30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公安厅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手机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天山警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9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公安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3件公开答复,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畴并告知其应受理机关,1件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均在自治区公安厅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公安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五公开”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决策公开和管理公开、结果公开方面内容比较单薄。二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加强、网站内容和网上服务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扩大公安新媒体功能化应用的范围,建立健全线上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