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8-23 17:07 发布人: 警务保障部 访问量: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公安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自治区公安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指导、监督、检查自治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口岸签证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新疆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行活动,按照管辖依法办理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自治区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七)指导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八)制定自治区公安机关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九)制定自治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自治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指导区内铁路、民航、林业、海关缉私和兵团公安机关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包括:公安厅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单位本级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特警总队


5

新疆互联网安全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支出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基本支出增加;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73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37.1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7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94.23万元,占51.69%;项目支出32242.92万元,占48.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福利支出等增加。财政拨款支出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494.23万元,项目支出32242.9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基本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737.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0.42万元,增长1.6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基本支出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204公共安全支出62250.7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6.4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301工资福利支出31107.19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2.49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12.97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6737.15万元,决算数66737.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204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28.94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0.02%,增加原因是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58万元,占2.59%,比上年减少9.38万元,降低19.16%,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7.77万元,占96.65%,比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长0.91%,增加原因是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1.59万元,占0.76%,比上年减少3.64万元,降低23.9%,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9.58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人员根据公安部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7.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57.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9.8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车辆更新和公安厅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11.59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59万元,主要是公安部和其他省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988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847.84万元,决算数1528.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7.26%,差异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60万元,决算数39.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4.03%,差异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160万元,决算数157.8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3%,差异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554.19万元,决算数1319.8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08%,差异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3.65万元,决算数11.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4.26%,差异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从严控制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7.49万元,比上年增加169.9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安厅特警总队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2018年预算绩效自评项目为公安业务工作专项经费,已执行完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和自评工作开展是根据《关于印发

公安业务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安业务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42.92万元,执行数为3224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公安部制定的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我厅结合新疆中心和业务工作,在自治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设立公安业务工作专项资金;二是通过专项资金的设立,确保了全区公安机关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有些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问题;二是有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不够细化、具体,导致执行中出现调整的问题;三是绩效评价的约束机制还不够严格,结果的运用需要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办法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厅预算绩效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进程督办,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强化项目计划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资金、评审、采购、进度督办、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等,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加强过程监控,促进项目实施进度,增强项目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益性;三是推进绩效评价,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编制预算绩效评价报告,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考核检查,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申报项目的依据,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最佳使用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公安机关保密管理有关规定,经批准,公安厅决算信息部分公开。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指公共安全支出。208: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报表(公安厅汇总)

附件2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报表(公安厅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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