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安部关于杭州第19届亚运会
和第4届亚残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临时入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了便利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和境外人员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制定了《公安部关于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临时入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通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工作。
公 安 部
2023年8月11日
公安部关于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
亚残运会及其筹备期间临时入境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通告
为了便利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和境外人员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获得参加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以及其他杭州亚运会相关文化活动和官方活动(以下简称“杭州亚运会及其相关活动”)注册资格的境外机构直接用于上述活动、并在赛后出境的机动车和需要临时在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
二、车辆入境
(一)临时入境车辆范围
九座(含)以下小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和直接用于亚运会及其相关活动的专项作业车,经亚组委审核同意后准许入境。仅在亚运会场地内使用,不在道路上行驶的专业车辆,无须办理机动车牌证手续。
(二)办理流程
境外机动车因参与杭州亚运会及其相关活动需要临时入境的,依程序先向亚组委提出申请,提交中文填写的《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牌证申请表》,详见附件1)。临时入境机动车由境外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的,应当同时提交中文填写的《杭州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表》(以下简称《驾驶许可申请表》,详见附件2),亚组委审核填写确认意见。车辆入出境时,口岸查验单位凭亚组委确认的《牌证申请表》及杭州亚组委相应函件办理机动车临时入出境手续。
获准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入境后,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行驶至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的办理地点,于入境之日起的2日内,向入境地或者赛事举办地所在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三)材料准备
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的,需向亚组委申请,亚组委给出确认意见,交验机动车后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日内审查相关材料,查验机动车。对符合规定的,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
1、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以及中文翻译文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3、亚组委盖章确认的《牌证申请表》;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予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的机动车除外;若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5、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四)有效期限
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注的期限一致。确需延期的,应当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期满之日前的七日内向亚组委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并提交《牌证申请表》。亚组委同意延期的,申请人可以按规定办理海关延期手续,并按照本通告规定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延期手续,但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三、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一)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范围
参与杭州亚运会及其相关活动注册资格的需要临时在中国境内驾驶机动车的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驾驶其自带的临时入境的机动车、租赁的中国机动车、亚组委指定的分配车辆以及其境外机构在中国常驻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中国机动车。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与其自带机动车车型一致。
对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临时驾驶许可的,申请人应当自带车辆,申请人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有关规定,且申请人自带的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残疾人专用汽车的附加要求”的有关要求。
驾驶租赁以及境外机构在中国常驻机构或者派出机构的中国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仅为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申请人年龄条件见附件3。
(二)办理流程
境外机动车驾驶人参与杭州亚运会及其相关活动需要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依程序先向亚组委提出申请,提交《驾驶许可申请表》,亚组委审核填写确认意见。
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人员应向入境地或者赛事举办地所在的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三)材料准备
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申请人向亚组委申请,亚组委给出确认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组织申请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相关证明、凭证包括:
1、出入境身份证件;
2、境外驾驶证以及中文翻译文本;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
4、亚组委确认的《驾驶许可申请表》;
5、身体条件符合中国驾驶许可条件的证明文件(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除外)。
(四)有效期限
对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停居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长至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业务终止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国家之间对机动车驾驶证有互相认可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外交人员按照双方国家现有关于外交人员驾驶证互认换领相关文件执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等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3.doc
信息来源:公安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