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新和县公安局塔木托格拉克乡派出所民警成功解决一起涉农资纠纷。通讯员 麦麦提·萨木萨克摄
三月春耕备耕正忙,新和县公安局塔木托格拉克乡派出所接到农户阿力木江的求助,原来他提前一个多月预定的11吨化肥,收货时竟发现商家换了品牌,双方争执不下,眼看就要误了农时......
今年1月底,为给自家150亩地备足春肥,阿力木江特意到乡里的农资店挑选,看中一款知名品牌化肥后,当即和店主艾克拜尔谈妥:订购11吨该品牌化肥,预付两万元定金,3月13日按时交货。
交货当日,阿力木江如约前来拉货,看到堆放的化肥当即质问:“我定的不是这个牌子,你怎么给我换了?”他坚决要求按约定品牌供货,否则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艾克拜尔连忙解释,称原定品牌因厂家货源紧张断货,为不耽误农时才紧急调配了另一款质量合格的化肥,价格还可再协商。但阿力木江认为商家不讲信用,执意不接受替代品,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紧张。
接到反映后,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民警先把两人“隔离”,分开来逐个安抚。然后再从法、理、情三个层面耐心劝说调解。
民警先讲明法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你收了定金,就有义务按约定交付指定货品,否则商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听完民警释法,艾克拜尔承认私自换货确实不妥,但强调自己本是一片好心。
随后,民警顺着他的话,又和阿力木江摆事理、讲人情:“眼下正是播种的关键期,耽误一天就可能影响一季收成,争吵解决不了问题,和气协商,赶紧找出解决办法,才是正事。”民警引导艾克拜尔正视诚信经营的底线,主动认错弥补,也劝说阿力木江结合春耕紧迫性,理性考虑解决方案。
近两个小时耐心沟通后,双方态度逐渐缓和。艾克拜尔诚恳向阿力木江道歉,承认自己未落实货源就收定金的失误,愿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现有化肥,再额外补偿一笔运费当作歉意。
阿力木江最终同意调解方案,收下化肥。在民警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