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 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2-14 18:24 发布人: 警令部 访问量:

新公办函〔202263                     签发人:赵忠伟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次会议

15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新疆区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治外卖骑手“交通乱象”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针对外卖送餐平台企业“玩命”行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平台经营性行为进行指导,督导平台经营者严格亮照、亮证、亮标合法合规经营。2022年3月发布了网络交易监管十条提示,其中第十条特别强调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为加强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约谈电商平台企业43家。公安部门于2020年至今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重点行业示范月活动,对快递、外卖未严格落实“一盔一带”相关措施的,采取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对外卖、快递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同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规范,明确符合确定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和指导,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2020年,公安厅交警总队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推进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通过设置隔离设施、施划导向标线、安全等候区、机动车右转信号灯控制、非机动车信号灯早启早断等措施,采取左转“二次过街”、“蓄水式”放行等方式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空间。

公安部门将加强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每年的重点工作,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争道抢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行车秩序。2021年全区城市道路共查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92.7万余起、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7.9%。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高频次、大范围开展外卖配送车辆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就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路面通行规定、事故危害等内容深入企业对外卖骑手分批进行交通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外卖送餐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骑手的交通安全意识。路面查缉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的,以纠正、教育为主,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餐饮外卖平台亮证亮照”等网络交易专项监测,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联合执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新就业形态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将持续开展“一盔一带”专项行动,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严查严管逆行、不带头盔、闯红灯等致乱交通违法,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2617

联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人:李伟伟  联系电话:1357992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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