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 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2-14 18:25 发布人: 警令部 访问量:

新公办函〔202264                     签发人:赵忠伟

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次会议

144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新疆区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交通畅通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提案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公安交管部门聚焦“一防两保”工作目标(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立足高速、国省道、农村和城市“四大战场”,强化事故分析研判,优化执法查处结构,不断改进勤务模式,部署开展了酒驾醉驾、春季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货车风险隐患等专项治理,严格路面管控,高标准完成“两节”、春运、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全区“两会”等节日和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确保全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坚持以遏制事故为限度,着力在规范测速管理上下功夫,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旅游交通安全执法服务助推旅游兴疆战略的通知》、《关于规范整治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十五个不准”“十五个严禁”“四个一律”,严明执法服务纪律。主动联合高德、百度、腾讯三家导航软件公司,推进解决地图导航软件以测速告知标志为准播报测速过于密集、误报等问题。测速规范治理成效显著,得到自治区领导充分肯定2021年进一步强化非现场执法规范建设,建立监控设备设置使用动态评估机制和问题监控设备融断机制,深入开展规范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梳理形成29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作为整治依据清单,明确提出21条整改措施,共排查整改各类执法取证设备1486个,对不符合要求设备全部进行了整改。

为切实发挥好辖区公路标志标牌指路功能,优化提升全区公路服务体系,交通运输部门分别于2021年7月及2022年1月两次组织开展公路交通标志标牌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公路交通标志适应性评估工作机制,对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进行动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优化调整措施确保标志标牌符合实际使用需求;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中交通标准有关信息内容、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等强制性要求,连续传递规范化信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督促落实交通标志建设和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变更、审查、调整程序。公安交管部门2019年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道路测速执法及告知标志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 “八个凡是” 要求,对全区4000余处测速告知标志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对照整改拆除1919处。针对群众参与交通违法举报建议,公安交管部门通过“新疆交警”微信公众号开通了交通违法“随手拍”打通了普通市民参与交通违法举报通道。为了杜绝个人通过举报交通违法进行牟利(内地省份有案例),公安交管部门制定了举报规则,对单个账号举报条数进行了限制。自2021年9月份以来,全区接到群众举报交通违法3639条,经公安厅交警总队审核通过2319条。

针对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交警总队坚持“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发展理念,2020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推进全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2021年派员指导乌鲁木齐市、和田市、阿克苏市、博乐市、阿勒泰市、独山子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具缓解城市拥堵“良方”,得到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评价。针对交通事故致堵问题,推动“警保合作”和网上处理简易程序交通违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全区共设立快处快赔点160余个,地州市覆盖率达100%,配备民警340人,配备辅警、保险公司及其他人员1100余人,2021年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在线系统共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18.1万起,在线处理系统应用率达到76%,确保旅客发生事故后快速处理,快速驶离。针对车辆占用消防通道问题,交警总队联合自治区消防总队印发了《关于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查处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的通知》,明确各级消防救援、公安交管部门每月深入各住宅小区、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突击执法,严管严查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行为

感谢你们对新疆公安工作、公安事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全力以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2617

联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人:李伟伟  联系电话:1357992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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