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2-14 18:25 发布人: 警令部 访问量:

新公办函〔2022〕60号                  签发人:王鲁军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

206号建议的答复

巴合提·夏开代表:

您提出的监察和司法类第206号《关于G216国道按辖区划分属地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昌吉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专人办理,制定建议办理工作计划。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根据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要求,按照行政区域划分,G216线694公里-708公里+700米大约14.7公里属于阜康行政区域,652公里-694公里属于吉木萨尔县行政区域,建议G216线694公里-708公里+700米道路管辖权移交至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管理的建议。经调查了解,为便于道路管理和道路养护,在2009年2月2日,时任准噶尔公安局局长、吉木萨尔县公安局局长和五彩湾工业园区书记就国道216线道路交通管理事宜进行协议,协议由吉木萨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国道216线交通秩序管理,准噶尔公安局五彩湾交巡警中队所有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原封不动移交吉木萨尔县公安局,其12名协勤员交由吉木萨尔县公安局管理。

实地踏勘调研,昌吉州公安局于2022年4月26日组织吉木萨尔县公安局、阜康市公安局相关人员深入G216线实地进行论证。目前,G216线694公里至708公里+700米是G335线和G216线连接线,且养护部门是昌吉公路管理局吉木萨尔县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本着理顺关系、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经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G216线694公里至708公里+700米仍由吉木萨尔县公安局行使道路管辖权。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联系人:李文玉1899936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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