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05 18:45 发布人: 访问量:

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杨莉代表:

您在自治区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协调解将奎屯天北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数据与奎屯市共享的建议》(监察和司法类第027号)收悉。公安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领导立即专题部署,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深入分析提案涉及的堵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逐项破解、工作高效推进。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组第一时间前往奎屯市公安局、第七师胡杨河市奎屯垦区公安局实地调研,与您及兵、地派出所座谈交流,确定信息共享范围和实现方式。组织治安、科信等部门逐一确定数据传输通道、需要共享的房屋、人员基础信息数据项,制定平台功能研发方案。与兵团公安局共同研商,建立兵地一标三实数据常态化共享机制,确定数据共享方式和数据接口标准,同步研发平台相关功能,完成多轮数据测试、校验,实现了天北新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数据与奎屯市业务数据实时交互共享。

515日,工作组赴奎屯市开展实地测试,向您汇报办理成果,并就后续长效工作机制征求您的意见,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今后,我们将持续完善兵地协同,不断优化提升数据共享效能。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56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