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1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9-02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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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
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10号
提案协办意见的复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
来函收悉。结合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围绕“文明安全骑行”“一盔一带”“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等主题,创作图文、海报和短视频产品。借助《车驾管直通车》《交法课堂》等直播栏目,向公众科普骑乘电动自行车注意事项、非法改装的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针对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中学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特点,通过“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知危险 会避险”交通安全课等活动,将电动自行车骑乘安全知识纳入重要宣讲内容,依托交通安全宣教基地VR骑行体验设备,宣传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危害和后果。
此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