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洛浦县公安局关于推行治安、交警“一窗通办”政务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4-03-19 18:11 发布人: 警令部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一窗通办”试点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政务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洛浦公安快速推动“一窗通办”工作,积极谋划、主动探索,聚合警务资源、整合通办业务、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整体效能,实现窗口硬件、队伍素质双提升,公安服务由“一事跑多窗”到“一窗办多事”转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洛浦县公安局将位于洛浦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个派出所服务窗口升级为综合服务窗口,受理通办治安、交警84项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请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点位办理相关业务。

洛浦县公安局“一窗通办”业务受理地点:

一、洛浦县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B区公安局B14—B16号窗口(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振兴路9号);

二、城镇派出所(洛浦县北京路48号);

三、杭桂派出所(洛浦县杭桂镇喀热库坦路5号);

四、布亚派出所(洛浦县布亚乡安民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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