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公告】即日起英吉沙县,该路段禁止停车!
发布时间: 2024-07-30 16:54 发布人: 警令部 访问量:


为进一步优化英吉沙县交通秩序和行车环境,确保街道道路通行安全畅通有序,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达瓦孜至梧桐公园、老法院至移动至步行街西门两侧全时段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同时,在辖区每个十字路口 50 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掉头处也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达瓦孜路口至梧桐公园路口路段、老法院路口至移动路口,两侧全时段禁止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同时,在城区内十字路口 50 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掉头处也一律不允许停放车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指示停车。如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英吉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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