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采取预约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障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通行安全,我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起草了《关于对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采取预约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为切实做好规范行政、便民利民,现予以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16日24时前,通过来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反馈意见建议: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乌鲁木齐市贵州路21号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邮编:830000),请注明“G217线独库公路预约通行意见”字样。二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xjjjzdtw@163.com。三是将意见传真至0991-3682070。
联系电话:0991-3682070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对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采取预约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6年6月7日
附件
关于对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采取预约制通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独库公路被誉为“中国最美公路”,越来越多的游客选择自驾穿越这条景观大道,感受天山南北的壮美风光。今年,独库高速进入主线施工阶段(预计2032年9月完成)、伊宁至阿克苏段铁路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32年5月完成)。同时,独库公路也在进行安全改造,即将迎来一次“大升级”(预计2030年10月完成)。
这些交通项目建设工期长,施工作业需占用现行独库公路。为了保障大家的旅途安全,同时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缓解道路通行压力,实现“路要更好走、更安全”的目标,眼前就需要大家共同的配合与支持。
经过反复研究和多方权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共同研究决定,对独库公路北段实行预约制通行。这项措施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安全”——让每天驶入独库公路的社会车辆和施工车辆各有各的时段通行,互不干扰,大家都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通行的路段及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当前,独库公路北段因相关重点项目施工,道路通行能力大幅受限,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决定对G217线独库公路北段,即K587+100(乌苏驿)至K773(G217线与G218线交汇处-那拉提入口)路段,总长约185公里,采取预约制通行管理。从乌苏驿、乔尔玛、那拉提三个入口进入的社会车辆,需在网上预约成功后方可驶入。
二、预约通行的时段。独库公路北段每日8时至19时为社会车辆通行时段,这个时间段里,社会车辆需按照预约的时段从所预约的入口驶入(预约时段为:8:00-10:00、10:00-12:00、12:00-14:00、14:00-16:00、16:00-19:00);19时至次日8时为施工作业时段,社会车辆不能进入;每日19时起,相关部门将分段引导社会车辆快速驶离独库公路。特别提醒:每日通行时段结束前,如果您的车还在上述路段内,请尽快驶离,并注意避让施工车辆,安全第一。
三、预约通行的车型。根据2019年9月《关于G217线独库公路部分路段车辆限行的公告》,7座(含)以下载客汽车、核定载质量5吨(含)以下货车符合预约条件,其他车辆沿用现行通行管理规定。因道路施工期间通行条件受限,暂不纳入预约范围的车辆,请提前规划绕行路线。
四、预约通行的方式。需要预约的社会车辆,提前1至7天,通过以下渠道登录“独库公路预约制通行管理平台”,按步骤操作即可(自驾预约—填写信息—选择出行日期、入口及时段—确认提交)。(一)“游新疆一码游”小程序;(二)“平安天山”“新疆交警”“新疆路网”“新疆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三)石榴云客户端、丝路视听客户端。当地居民或工作人员日常驾车出行,可以上传相关材料申请长期通行备案,无需每次预约。此外,司乘人员也可以留意独库公路沿线的指引提示进行预约。
五、未预约通行的处理方式。预约通行启动后的前15天为试行期,未预约成功或未按预约时段、入口进入的社会车辆,将在乌苏驿、乔尔玛、那拉提三个入口引导劝离。试行期结束后,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预约或未按预约时段、入口驶入上述路段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新疆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九项及相关法律法规,处以200元罚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驶人记1分。请广大司乘人员提前规划行程,避免因未预约影响出行。
独库公路的美,值得一场从容的奔赴。预约只是一次手机上的简单操作,换来的是更安全、更通畅的旅途。请广大司乘人员提前规划行程,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12123。
本通告自2026年6月25日起施行,取消预约制通行措施的时间将根据工程进度另行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6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