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春耕大忙,农田里的“小摩擦”若处理不当,极易升级为“大矛盾”。连日来,乌苏公安走进田埂、现场办公,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和调解中心,将矛盾纠纷一一化解在萌芽状态。
施工留坑误农时:民警“现场办公”促双赢
4月19日16时许,百泉镇派出所民警发现,葫麻梁村铁路南侧路边一名施工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争执。原来,某企业前期在村民冯某家农田挖掘作业后未及时回填坑洞,正值春耕高峰,农机无法作业,冯某经济损失严重,遂阻拦施工人员郑某。

4月19日,乌苏市公安局百泉镇派出所民警联合多部门现场化解施工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阿依更 摄
民警没有简单劝阻,而是现场办公、实质化解。经实地查看、厘清责任,并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共同调解,企业方认识到疏忽,当场赔偿冯某3000元,并承诺立即回填剩余坑洞。冯某撤除阻拦,双方签订《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农田排水起争执:邻里“红脸”变“笑脸”
4月16日,百泉镇葫麻梁村村民吴某抽水作业时,因排水沟渠走向问题致积水流入邻田,高某担心作物受损上前阻拦,双方激烈争执。

4月16日,乌苏市公安局百泉镇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辖区涉农纠纷,化解排水争议,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共同投入春耕生产。阿依更 摄
民警迅速到场,从法理情入手耐心疏导,指出吴某应注意避免损害他人权益,也引导高某以沟通为先。经多轮协商,双方互谅互让,高某表示谅解,二人握手言和,继续投入春耕。
农机误损引赔偿:联动调解化干戈
4月18日,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村民马某犁地时因操作疏忽,挂断了何某承包地里机井房的电线缆,导致机井停运、农田断水。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矛盾升级。

4 月18日,乌苏市公安局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族乡派出所联合乡矛盾调解中心,成功化解涉农赔偿纠纷,促成双方签订协议、握手言和,守护乡村和谐稳定。冯学虎 摄
派出所与乡镇矛盾调解中心联动介入,明确马某因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劝导何某顾及邻里情分、合理调整诉求。经数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马某当场支付赔偿款,何某不再追究,两人握手言和。
矛盾化解,既要有法的尺度,也要有情的温度。乌苏市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推动警务工作由“被动处置”向“主动治理”转变,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