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巴州库尔勒市首例新生儿落户 “跨省通办”业务成功办理
发布时间: 2023-09-11 17:14 发布人: 治安 访问量:

跨省通办户籍业务开通以来,为纵深推进户籍业务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公安部及新疆公安厅统一部署,库尔勒市公安局做到应办尽办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实现户籍业务跨省通办便民利民。

感谢便民利民的好政策,感谢热心服务的民警,帮助我及时解决了异地孩子上户口的难题,不用重庆、新疆来回跑了,太方便了!近日,居民李女士对户籍民警激动地说道。

原来李女士要为孙儿落户口,女儿是重庆户籍,因为工作繁忙一直没能回老家给孩子上户口,导致为新生儿办理社保以及医保都存在问题。近日,在库尔勒市公安局公众号上看到新生儿入户可跨省通办的新闻后,李女士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带着相关材料到库尔勒市公安局申办。民警了解情况后,告知李女士的情况符合跨省通办政策,随后民警及时与李女士女儿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联系,跨省为新生儿上户口,解决了李女士的燃眉之急,获得了群众的称赞。

2023710日起,库尔勒市公安局全国范围出生入户、户口迁移、户籍类证明开通跨省通办便民措施,免去群众跨省两地来回跑的苦恼,受到群众普遍赞誉。下一步,库尔勒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积极宣传推广跨省通办,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推动公安户籍领域政务成果惠及于民。

办理指南

01

受理范围

目前除青海、新疆兵团尚未开通,其他各省区市的全部或部分区域已经实现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

02

受理地点

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

03

工作流程

1、受理申请。受理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根据申请人信息,查询户籍地省市业务是否开通以及所需材料,对符合拟入户地公安机关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填写《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申请表》。

2、材料核验。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受理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当场核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核验通过的,将申请材料全部扫描形成电子档案流转至户籍地公安机关核验。对核验通过的,予以办理;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原因,结束办理。

3、审核反馈。户籍地公安机关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流转信息后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到反馈结果后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对符合入户条件的,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办结确认书》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联(副页联裁剪留存)交由申请人;对不符合入户条件的,将《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不予受理告知书》和未裁剪的《出生医学证明》交由申请人。

04

所需材料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4.新生儿父母拟落户方的《居民户口簿》;

5.新生儿父母一方的电子居住证或电子临时居住证凭证。

 ------转载库尔勒市公安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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