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的反馈结果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由公安厅起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期间,未收到群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提交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