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 |
---|
事项编码 | 650209021W00 | 责任主体 | 自治区公安厅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实施对象 | 自然人 |
承办机构 | 交警总队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实施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第二次修正)
| ||
责任事项 | 直接实施责任:
| ||
追责情形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违反处罚程序的;
|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结果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书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 |
---|
事项编码 | 650209021W00 | 责任主体 | 自治区公安厅 |
---|---|---|---|
类别 | 行政处罚 | 实施对象 | 自然人 |
承办机构 | 交警总队 | 公开范围 | 向社会公开 |
实施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第二次修正)
| ||
责任事项 | 直接实施责任:
| ||
追责情形 |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违反处罚程序的;
|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结果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