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1 17:15:03 发信人: 交警总队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乌绕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单位,因修建乌鲁木齐绕城高速(西线)工程五一隧道,需下穿乌昌快速路工程,向我支队申请在乌昌快速路K4196+000至K4197+000占用道路施工。经审查,批准该单位在上述申请地点占用道路施工。批准书有效期限为2023-04-23至2023-11-15,批准施工时间为北京时间00时至23时。
施工期间遵守以下规定:
1、按批准的时间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时间和扩大占用道路的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通行条件。
2、本批准书仅允许申请单位按规定占用道路的特定部分做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
3、本批准书仅在施工完全处于申请单位直接管理组织下有效,施工工程一经转包或分包,本批准书既行失效。工程的最后承包者须办理新的《占用道路施工批准书》。
4、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我支队依法追究责任。
5、遇恶劣天气、交通警卫等不宜施工情况,及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