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11 17:15:03 发信人: 交警总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路过程建设管理站单位,因乌昌路初心桥修建立交桥工程,向我支队申请在乌昌路K4195+400-K4196+400占用道路施工。经审查,批准该单位在上述申请地点占用道路施工。此批准书有效期限为2023-07-11至2023-11-25,批准施工时间为北京时间00时至24时。 |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2023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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