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31 17:01:15 发信人: 法制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024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公安厅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作为常态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公安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述法工作,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带头开展法治宣讲,教育引导全区民辅警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立足公安主责主业,依法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侵害弱势群体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整治社会治安乱象,攻坚化解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制售假劣农资等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健全完善“警调对接”机制,推广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调”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全区公安派出所对可能引发极端案事件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开展起底排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分类施策、依法教育稳控。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优化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情报指挥部门业务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三)不断夯实法制基础,强化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推动将近年来行之有效、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反恐维稳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制度,推动《自治区禁毒条例》颁布实施。严格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和管理工作,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规定,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为相关执法工作提供裁量标准和执法依据。
(四)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机制,明确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应用标准,规范全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效能。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专项排查清理整治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
(五)深入推进公安机构改革,激发公安新质战斗力。按照“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和“做精机关、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公安机构设置,进一步激发公安新质战斗力和履职潜力。按照“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的标准,常态化开展全区公安机关权责清单梳理更新工作,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事项、法律依据、实施部门、权责内容等“一表展示”,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区地县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及时在公安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以群众视角和用户思维不断优化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机制,及时开展便民应急服务,大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积极探索“公安+”政务服务,推出“上门办”“远程办”“容缺办”“帮代办”等,为群众提供高品质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新疆公安微警务”政务服务平台与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服办”“新企办”对接,向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公安数据接口,实现66项数据线上服务,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强化信息公开效率,以门户网站为统领,“新疆公安微警务”“平安天山”等新媒体平台为阵地,做到最新政策实时通报、新型犯罪实时预警、公安工作实时报道。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区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进一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全面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不断推进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全区公安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